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

珲春市是我国通向东北亚的窗口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是“一带一路”北线的新通道、新平台、新门户。举全省之力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让其有责有权有形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的实际步骤,对于推动我省沿边地区统筹协调发展、深化县城管理体制改革、确保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意义。为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全力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沿边对外合作机制为平台,以经济转型升级为突破口,突出发展“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努力使珲春开放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思维破解难题,探索开放发展新举措、扩权强县改革新路径;坚持开放带动,牢牢把握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机遇,探索区域合作开发新机制、实现开放发展新突破;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走出一条符合珲春实际的发展路径;坚持统筹兼顾,把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3.主要目标。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到2020年,把珲春市建设成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边境贸易便捷繁荣,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化窗口城市和我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真正成为带动全省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4.赋予珲春市政府地级市政府管理权限。依照梅河口、公主岭扩权强县改革经验,将下放给上述两市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珲春市(下放权限目录见附件)。由延边州政府审批的经济及部分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珲春市;由省审批的经济及部分社会管理事项,珲春市直接报省,送延边州备案。延边州对珲春市的管辖关系不变。

5.完善权力下放相关机制。珲春市经济部门直接参加省里相关会议,省发市(州)经济管理方面文件,主送机关增加珲春市,并直接发文至珲春市。珲春市经济统计数据直接向省对口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延边州。珲春市经济数据单独统计,并计入延边州总量。

6.积极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探索赋予珲春市更加灵活的边境贸易政策,探索双边、多边合作的有效方式。支持珲春市向国家申报“图们江三角洲国际旅游合作区”和“中俄朝多边自由贸易区”,积极争取推动设立珲春综合保税区。

7.支持珲春市加快发展商贸物流及旅游业。加快推进珲春国际物流园建设。鼓励省内物流企业充分利用珲春市各口岸,通过附近的俄、朝港口进出口货物。积极争取国家特殊贸易政策,努力实现珲春市利用俄扎鲁比诺港、斯拉夫扬卡港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支持珲春市开发形态多样的跨境旅游产品,加大旅游对外宣传推介力度。

8.支持珲春市对外通道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珲春市推进联通国内、国际的对外通道建设,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将珲春市与俄、朝互联互通的路、港、桥、口岸、航线、站场、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规划,争取亚投行和国家“丝路基金”投资支持。

9.调整财政分配政策。在重新划分省与市县政府支出责任和收入范围改革前,对珲春市应上划省的共享收入,以“十一五”期间应上划省共享收入平均数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全部留给珲春市。

10.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向珲春市重大项目倾斜,加大对珲春市公益性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珲春市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大对珲春市陆海联运航线的补贴力度。地下管廊等各类专项资金在计划安排上给予珲春市重点倾斜。

11.返还土地出让金。珲春市上缴省级分成土地出让收入,除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外,以项目补助形式支持珲春市,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2.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珲春市所需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计划单列,并给予必要的倾斜。珲春市建设用地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适当方式解决。

13.加强金融扶持。支持珲春农商行改制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支持其在长春、吉林两市以及朝鲜罗先、俄罗斯海参崴等注册地辖区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珲春市发展外币兑换和结算业务,使之成为卢布、日元、韩元特殊流通区域和兑换中心。鼓励省级融资平台对珲春市发展建设给予特殊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14.赋予特殊人才政策。支持珲春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集聚和吸引各类高端人才。支持珲春市建立高水平的新型人才智库。珲春市可直接向省申报人才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珲春市优先支持。

15.深入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支持珲春市优化边境乡(镇)、村、屯布局,引导人口有序向中心镇、重点村集聚,提高边境沿线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边境安全。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上给予珲春市必要的扶持。

16.选派干部到珲春市挂职锻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调一批省直相关部门干部到珲春市挂职锻炼,加强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管理权限下放到位、承接到位,促进珲春市开放发展。

17.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成立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财经办,负责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珲春市开放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延边州要配合做好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全力支持珲春市开放发展。珲春市要承担起相应责任,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和办法,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18.建立省级高层对外沟通协调机制。由省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充分利用中俄、中朝、中韩间的现有合作机制和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便捷通关、基础设施联通、重大合作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与周边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衔接互动,及时协调解决珲春市对外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9.积极营造发展氛围。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将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与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结合起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