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磐政办函〔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面治理我市农资经营行为和秩序,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核查清理工作,净化市场环境,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的行为,限期进行整改;取缔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农资产品等行为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经营主体初审工作,依法进行资质核查、证照审批等工作,并建立经营主体分户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市场监督监管。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农资产品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三查”制度:一查进货渠道,严把准入关,审核对经营者原始进货发票单据,确保所销售的农资是从正规渠道购进;二查产品标识,严把质量关,所销售产品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等标识必须齐全,所标注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三查产品质量,严把责任关,实物必须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强化对高毒、高残留和禁、限用农药监管,加强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监测,建立完善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加大坑农害农案件查处力度。要以专项整治、抽样检查为抓手,尤其是对近年来有违法情况的品牌、商户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的农资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对群众举报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查处。及时进行“回头看”检查,严防反弹,切实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农资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各类农资广告的监控力度,坚决清理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宣传材料、单,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曝光假劣农资,宣传优质农资,通过诚信商户评选等方式,鼓励经营业户诚信经营,引导农民到正规商店购买农资。

三、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农业、发改、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资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农作物减产引起的投诉案件,由农业部门负责接待处理;因农药、化肥质量问题造成农作物减产引起的投诉案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处理;各乡镇街以及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案件处理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法公正、高效、廉洁;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单位准入许可管理力度,提高“种子风险保障金”金额;强化执法力度,采取打假和扶优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综合协调的农资打假长效运行机制;要建立农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行政。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强协作,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合办案。

健全举报制度。农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保持举报电话畅通,对举报案件及时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予以反馈。

实行追回制度。对查实的假劣农资,除没收未销售的产品外,要核实生产销售数量,及时追回已售出部分。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期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巩固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明确分工

农业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对假劣农资识别的宣传。

2.核发种子备案登记证明。

3.重点监管种子市场。坚决制止未审先推行为,严肃查处品种侵权行为,严格审查种子来源,严查品种真实性、查种子质量、查种子标签、查种子经营许可证、查种子经营档案。农业执法部门要求所有种子经营业户申报“种子委托检验申请”,对其所经销的所有种子品种、同一品种不同批次都要报检。对不报检、漏报、瞒报的,出现后果经销商负全部责任。

4.加强对农药登记证、标签、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产品以及鼠药的监管。

5.加强对复合肥料登记证的监管。

6.负责种子投诉案件的处理。

7.检查种子经营业户是否具备基本经营条件。《吉林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经销商经营行为承诺书》是否真实有效、张贴上墙。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

1.清理无照经营行为。严格审查经营条件,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不具备经营资质从事经营的行为,继续清理规范承包、靠挂经营等行为。

2.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虚假宣传的坑农害农行为。

3.整治农资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的农药、化肥质量抽检工作,保证抽检品种、批次和数量,落实化肥批发企业销前复检备案制度。

5.监管农资产品的计量问题,加强对重量、容量、含量、单粒播种玉米种子的包装粒数等计量指标及产品标识、标签的检查。

6.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农药、化肥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指导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农资商品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和质量责任承诺等制度。

公安部门主要职责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2.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暴力抗法案件。

发改部门主要职责

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保持农资市场价格平稳。

各乡镇街主要职责

1.负责引导农民购买适区品种,向农民宣传使用未审先推种子、假劣农资的危害性。

2.指导农民到正规商店购买农资,并留存购物凭证,做为出现质量问题时的投诉依据。

3.出现农资投诉案件后,正确引导农民走法律程序,绝不允许出现群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五、几点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农资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农资市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在开展农资市场治理工作中,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统一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治理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违法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农资市场治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的曝光,震慑违法行为。通过宣传让经营业户和农民了解假劣农资的危害,增强抵制经销和使用假劣农资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定期调度,加强督查。农业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调度与综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全市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附件:磐石市农资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件

磐石市农资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晶莹副市长

副组长:邓俊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朴钟洙市农业局局长

张大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孟繁臣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洪民市公安局指挥长

王云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高宝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任:孟繁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