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珲春市政协 金融财税组 赵英哲
当前我市正全面落实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市委市政府积极支持金融部门落实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这一发展理念,我们对辖区内的金融服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调研。调研中发现,我市金融服务存在服务窗口少、营业时间不统一、贷款权限小、服务创新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服务经济的金融政策和措施,助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满足人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的辖区金融环境。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辖区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的措施
一、是各金融机构要科学布设银行储蓄网点和自助服务设备,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满足储户对金融网点的需求,做到覆盖每个社区,确保不出现空白点;
二、是各金融机构要持续开展金融服务进社区、金融知识下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针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服务,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贷款满意度、信用档案建档率为目标实施精准服务;
三、是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营业时间提供金融服务,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增减营业窗口,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延时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各金融机构要针对特殊人群开展金融服务,尤其是对于残疾人、老年人和学生,要根据各自特点为其提供专门通道或特色服务;
五、是各金融机构在加大自身服务业务宣传的同时,要加大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的宣传和提示力度,引导客户科学投资,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二、积极向上争取的服务措施
一、是各金融机构要依据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特殊政策,积极协调向上申请下发贷款审批权限和审批额度,提高放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向上申请给予珲春企业优先的贷款受理审批政策,提高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二、是积极向上申请开办各项试点的金融业务,扩大各机构的服务品种,提高各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有效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三、是积极向上申请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业务,根据珲春实际围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通过联保集优等方面开展创新,不断满足各行业各阶层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是各金融机构要向上申请执行企业到期贷款借新还旧政策,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借新还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政府层面的金融服务措施
一、是地方政府应建立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审核机制,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和竞争环境。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融资协调管理委员会,净化我市融资环境。
二、是政府部门应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奖励政策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办法,全面激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
三、是加快建立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物权交易融资登记托管机构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直接融资提供有效的融资中介服务。
四、是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增强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对市十三届政协第五次会议 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赵英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办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也是当前我们工作推进的重点,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对辖区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情况
1、进一步完善金融业服务体系。目前,我市有9家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珲春农村商业银行、珲春吉银村镇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2家、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珲春市支行1家阜外银行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67处,从业人员人824人。2016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利润4.39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59亿元,不良贷款率1.18%,比年初减少0.17%。工行、建行、农行和农发行4家辖内银行支持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8个,26.7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1.3亿元,产业项目5个20.4亿元,其他项目2个5.05亿元。小贷公司11家,2016年累计发放贷款409笔,3.1亿元;累计回收贷款554笔,3.66亿元;期末贷款余额294笔,2.61亿元。下一步我们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加大域外银行的引进力度,同时要求银行在特殊人群方面提高服务能力;鼓励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监管金融机构开展各类金融活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珲春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撑。2、切实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明确政府、银行等金融监管职责,落实对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领域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在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我办每年定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面向大众的户外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活动和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法律知识讲座。今年打非宣传月期间,全市范围内共悬挂条幅、海报371条,黑板报30幅,发放宣传单、手册6700份,LED展示200幅,媒体宣传17次、微信平台推广发送打击非法集资信息约30余条,转发、转载100余次。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遇到问题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打击金融诈骗。同时,注重开展常态化金融风险宣传。通过在“珲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其他建议情况
1、着力扩大信贷有效投放。2016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达到1,278,015万元,比年初增长209,569万元,增幅19.61%。延边州人民币各项贷款8,504,272万元,占比15.03%,延边州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8,581,591万元,珲春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350,324万元,占比15.74%。11家小额贷款公司,2016年末,累计发放贷款3.1亿元,缴纳税金共564.57万元。今年,以示范区成立五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五”战略和州委“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三区一州”发展部署,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年内经济总量翻番”目标,鼓励各金融机构进一步争取信贷资源、扩大信贷投放,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创新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要求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深入推行和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与产品,降低信贷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时效。2、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审核机制。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敬信镇区东北亚基金小镇发展金融类企业暂行办法》、《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敬信镇区东北亚基金小镇发展金融类企业市场准入联合会商审核办法》,充分发挥珲春东北亚合作开放桥头堡,吸引金融类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到示范区聚集发展。3.继续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珲春金融网建设之初定位在依托示范区网站,展示我市金融动态资讯,发布金融公告,提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特色贷款。您提出的建立物权交易融资登记托管机构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问题,按照吉林省网络检查工作要求、省金融办直接融资工作进展和办公室人员限制,我办管理的珲春金融服务网站,暂不提供此类金融服务。4.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目前人民银行珲春支行与市商务局正在推进珲春市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工作方案和外贸企业信用评定管理实施细则,对外贸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外贸企业扩大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做积极准备。截止2017年3月末,发放外贸企业担保贷款8笔,金额1亿元。同时,市文明办也积极准备我市三年一度的诚信企业评选。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关心支持,也期待着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批评和建议。特此函复。
联 系 人:王玥
联系电话:7508949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