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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险房屋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富锋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要求两镇一街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危险房屋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要充分认识农村危险房屋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居民撤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两镇一街在危险房屋排查过程要逐户走访,逐户清查,逐户登记,建立档案。对发现的危险房屋必须做到位置清楚、居住人员数量清楚、危险程度清楚,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多部门联动做好危险房屋处置工作

两镇一街应协调执法、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联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1.停止使用危险房屋并限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禁止将农村危险房屋进行出租及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3.对已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要做好监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4.对于私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由两镇牵头,执法局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立即组织拆除。

5.需要进行危房鉴定的,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三、落实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危险房屋坍塌防范工作

1.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并将现场情况和抢险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两镇一街负责做好危险房屋人员撤出工作,严防撤出人员回流。必要时可采取房屋封闭、设立警示标识、派专人巡视、死看死守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进入危险房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