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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吉林省统计局2015年3月20日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综 合初步核算,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803.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24.5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7287.26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4991.99亿元,增长6.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GDP达到5016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8166美元),比上年增长6.5%。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1.0:52.8:36.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8%、55.6%和37.6%。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053.7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1%;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8.2亿元,增长10.3%。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率为6.68%;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为7.8%。图1:2010—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201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0(以上年为100,下同),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其中,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5,上涨1.5%;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1,上涨2.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95.1,下降4.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9.1,下降0.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为99.2,下降0.8%;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为100.2,上涨0.2%。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年=100 指标 全省 城市 农村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2.0 102.1 101.5 食品 103.0 103.0 102.8 其中:粮食 104.0 104.1 103.8 烟酒 100.1 99.9 100.3 衣着 103.1 103.2 103.0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00.8 100.9 100.4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0.6 100.7 100.2 交通和通信 100.2 100.3 99.9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1.8 102.3 100.0 居住 102.0 102.2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