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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禁塑”工作进展良好

一、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1、新媒体 “三微一网”精准宣传。利用龙井新浪微博发布厅、龙井腾讯微博发布厅、龙井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中国龙井新闻网开辟“禁塑令”专栏、专题等形式,对“禁塑令”政策、信息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三微一网”根据宣传需要,及时跟进、更新微博、微信及宣传内容。截止目前发布微博、微信共计2条,网站转发信息3条。2、传统媒体宣传。利用延边晨报、延边新闻网等广泛开展新闻报道、专题报道,扩大“禁塑令”的知晓率,做到广为告知。截止目前延边新闻网报道1次。3、阵地“户外广告”放大宣传。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利用户外宣传栏、户外广告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加强“禁塑令”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落实“禁塑金”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全市各单位张贴宣传画80余幅;悬挂户外LED显示屏单位,滚动播放标语时长达3万余分钟。4、抓“村屯、社区”宣传下延。各乡镇、社区利用宣传栏、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广场等文化宣传阵地,通过培训讲座、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实施“禁塑令”的重要意义。让“禁塑令”宣传工作向下延伸、全覆盖,让贯彻、落实“禁塑令”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年开展“禁塑令”相关知识讲座7场,张贴宣传画200余幅,发放宣传单2000余张。

二、强化监管,取得实效

1、创新监管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年初,我市制定出《龙井市2016年“禁塑”工作推进方案》,成立以市长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禁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禁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禁塑”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定期调度“禁塑”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

2、以点带面,循序推进。“禁塑”工作作为一项新生工作,正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人民群众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企业技术有待革新、生产力有待提高等等问题,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也正面临着监管方法无迹可寻的困境。如何在“禁塑”工作中成为各项工作的推动者而不是政策与民众之间矛盾的制造者,也对执法者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的监管理念是“以点带面、由大到小、由城市向农村推进”,即确定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先大型超市、综合市场,再向食杂店、饭店、药店辐射;先在城市推进,继而向农村、城乡结合部推进。

3、先教育后处罚,强化执行力。我市在推进“禁塑”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的工作理念。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对辖区内塑料制品批发商、零售商,提供塑料袋、塑料制品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饭店、药店等800余家商户进行了摸底检查,并分别与涉塑企业及主要个体工商户签订了禁塑责任书200余份、与市场主体负责人签订禁塑责任状2份、对70余家非法销售、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7000余件不合格塑料袋进行了没收处理。另外,我们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发现禁塑处罚金额相对较少,处罚20元、50元不等,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手续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利于工作顺利开展,为此,经市政府通过,法规部门审核,在全州率先制定了“禁塑”《当场处罚决定书》,仅需要在现场检查记录上做简单记录,即可对违法销售、提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截止目前,依据“禁塑令”法条对8户个体户、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