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汪清县夯实基础加强征收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确保城市建设和谐快速推进,汪清县通过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房屋及土地征收的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政策,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改造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造工作实际,积极调整适合改造新特点的相关政策办法,重点在资金筹集、征收搬迁补偿标准、建设程序、优惠办法等改造关键环节,积极破解政策难题。二是改进和完善征收补偿机制。根据省、州关于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新要求,抢抓机遇,加强管理部门力量,提升服务水平,突破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短板。以目前重点推进的新民东街路段征收工作为切入点,统筹研究目前房屋和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如商铺补偿、房屋置换、安置房分配等一系列共性问题,尽快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科学谋划,消化存量分类实施

一是强化改造计划管理。全面配合经济社会发展,兼顾房地产市场发展,根据汪清县“十三五”期间改造年度计划,积极消化存量项目,严控新增项目数量。改造模式上要以政府实施项目为主,为产业园区、路网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房屋和土地征收准备工作。二是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对不同类别项目制定相适应改造措施,对重大项目建设要以政府投资、集中安置为主,对城市主要节点“骨头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拓宽旧城区发展空间。

三、转型升级,以创新驱动健康发展

一是实现改造安置方式的转型升级。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化解房地产库存的精神,结合汪清县改造实际,就货币化安置的操作程序和具体措施研究出台政策办法,力争新项目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减少群众在外过渡时间;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棚改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指导、协调各区做好安置房选择等工作。二是实现改造资金筹集方式的转型升级。通过农发行、国开行贷款等国家金融政策支持,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作为货币化安置的主要资金来源,最大限度消化棚改项目存量房,主动消除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不利影响。

四、安置先行,抓好群众回迁安置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调动社区集体组织的抓手作用,提高社区及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回迁安置工作要做到“五提前、一确保”,即:提前摸清情况,提前制定预分方案,提前摸排信访问题,提前研究解决措施,提前落实组织责任,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分房之前。安置回迁工作要全力推行公开选房顺序号、公开房源、公开选房过程、公开房屋细节等“四公开”制度,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对安置房严重滞后的项目采取约谈和问责制度。对不能及时竣工的项目或达不到安置房标准的项目,要将竣工的配套商品房用于安置。对极个别确实没有实力、能力的开发企业,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依法清盘,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