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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为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巩固基层新机制运行。龙井市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加强与市卫生部门分工配合,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40元/人提高至45元/人,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并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人数。通过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国库直接支付、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和分季度拨付资金的方式,截止11月份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752万元,用于全市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所乡镇卫生顺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确保龙井市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