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公主岭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指导、服务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公主岭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217家,平均注册资金12万元,入社成员达4.6万人,带动非成员2.5万户,入社成员均增收4000元以上。
一、 落实责任,培育典型。建立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农经局为牵头部门,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树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典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推广示范经验,真正起到引领作用。
二、引导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公主岭市每个乡镇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政策指导、信息咨询、签订合同等方面服务,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三、资金扶持,项目支持。2015年,公主岭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按照发生利息的60%给予贴息。涉农项目优先投向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今年,有7家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申报国家示范社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以上示范社62个,获得项目扶持资金629万元。共贷款645笔,贷款金额7300万元,涉及土地9210公顷。
四、防范风险,规范发展。制定了《工商企业租赁农用地准入审查办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风险降到最低,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以承包农户为基础,以家庭农场为核心,以农民合作社为骨干,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加强指导、规范、扶持、服务,推进农业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创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