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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有效推进清收还林工作

2017年,蛟河市清收还林任务为9.3万亩,并确定了今年对所有非法侵占林地全部清收、还林不少于9.3万亩,力争完成10.3万亩的目标。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蛟河市超前启动了清收还林工作,召开了全市清收还林工作动员会议,下发了《蛟河市2017年清收还林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蛟河市清收还林工作。为有效推进2017年清收还林工作,在掌握1983年以来林地流失情况的基础上,利用土地确权登记的有关成果,对全市各乡镇2017年清收还林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和落实,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全市的平衡。截至目前,蛟河市已完成还林地块现地测绘面积8.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82%;发放停耕还林告知书面积7.2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70%。预计4月10日前,可完成全市所有还林地块的现地测绘和停耕还林告知书发放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在2016年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蛟河市继续通过电视、村屯广播和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播放滚动字幕560余条次,发送手机短信6400余条次,各乡镇街张贴宣传标语360余幅,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蛟河市在现有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17年财政列支100万元作为各乡镇街清收还林工作经费。蛟河市林业部门筹集资金 200万元,用于安排林业场站清收还林工作经费和还林地块管护费用。

三是明确还林重点。为保证还林质量和效果,蛟河市2017年要求做到“三个必须还”,即:“林中地”必须还,林业职工开垦耕种林地必须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302国道、榆江公路以及旅游沿线两侧非法开垦的林地必须还。同时,把漂河镇、松江镇、新农街列为蛟河市清收还林的重点乡镇。

四是开展督导检查。蛟河市采取月调度机制,蛟河市清收还林办公室每7天调度一次工作进度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办”督查室每月对各乡镇街告知书发放、乡镇干部包村、林业管护人员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加强政策引导。为降低还林农户抵触心理,鼓励还林农户营造果树、大榛子以及木本中药材等经济林作物增加收入。预计,蛟河市今年栽植经济林面积达到4500亩,利用还林地块间种面积达26000亩。

六是组织造林苗木。蛟河市专业技术人员对域内苗圃的出圃苗木进行查评,目前掌握可提供合格苗木1200万株。

七是严格考核奖惩。蛟河市将清收还林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和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完不成还林任务的乡镇街实行“一票否决”,蛟河市林业局与所属林业场站、林政人员和公益林管护员层层签定了责任状。

八是强化案件查处。自2016年10月开始,蛟河市对2014年以来清收还林地块重新进行了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复耕、林粮间作等违法农户依法进行了查处。2016年以来,蛟河市累计查处清收还林违法刑事案件8起,打处9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8起,处罚208人,收缴罚金22.1万元,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蛟河市将继续强化造林组织工作力度。抢抓有效工作时间,加快还林地块实测和还林告知书发放工作,确保4月10日前完成还林地块测绘和发放告知书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