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吉林省多措并举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近年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作为重要工作,开展专项调查,制定规划编制方案,实施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增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空间

经过汇总分析和趋势预测,吉林省规划期内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约1.2万公顷(平均每年2000公顷)。根据近年来的农村建设用地特点,坚持内涵挖潜为主的原则,在规划中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7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5000公顷,并逐级分解到市、县、乡,落实到地块,对农村发展用地做出了统筹安排。为农村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到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5.12万公顷)的10%左右,改变了一些地方过去过于偏重保城市、保开发区的用地指标分配模式,较好地落实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实行计划单列,切实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

吉林省修订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县(市)在实施年度计划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一般不低于5%)专项用于农村建设。同时,每年还在省本级预留一定数量的机动指标,及时应对农村发展用地可能出现的指标缺口。今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吉林省进一步加大了农业农村用地保障力度,采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单列的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5月,《201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正式下达。吉林省在正式下达全省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单列安排用地指标398公顷。

完善用地政策,增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活力

为了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扶持力度,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实施了有针对性的用地支持政策。

一是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于农村休闲旅游项目,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按照现用途管理;对于发展现代畜牧业、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建设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对于光伏扶贫项目使用未利用地,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用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以上三类项目,均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放宽了土地使用限制,简化了用地环节。初步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共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1077个,用地面积约3145.86公顷,共批准光伏、风力发电项目5个,使用未利用地面积206公顷,不但减少了审批程序和报批材料,还增强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活力。

二是降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成本。吉林省涉及扶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政策主要有:首先是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70%执行。白城地区洮南市绿豆和豌豆深加工项目用地约14公顷,属于当地农副产品加工类项目,在土地出让中,给予企业30%的优惠,节约用地成本近518万元,促进了项目早日落地。其次是对于使用未利用地建设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最后是使用城镇规划区外国有未利用地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者可自行完成前期开发,土地出让价格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

三是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供应渠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等农村新产业。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商贸流通、快递物流等新业态项目,平等受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农村医疗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健康服务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划拨供地政策;营利性项目用地,可以采用租赁方式保障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积极挖掘潜力,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据介绍,吉林省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58万公顷,占全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69%。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三个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一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近年来,吉林省共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5个,对125个布局散乱的农村居民点进行了整理复垦,涉及土地总面积2631公顷。实施上述项目,复垦耕地2262公顷,产生建设用地节余指标2090公顷,所获指标流转收益全部返还农村拆旧项目区,用于整治复垦、回迁安置和发展现代农业,让1.7万多户农民搬进了新居,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直接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闲置厂房、校舍、农房等存量建设用地,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物流仓储、农产品初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是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十三五”期间,吉林省计划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20个,复垦面积6000公顷,产生5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于支持当地城乡统筹发展。榆树市将全市符合复垦条件的59个废弃砖瓦窑厂捆绑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区实施复垦利用,实施后可新增水田404公顷,年增产稻米0.4万吨,惠及农业人口9458人。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为榆树市坤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了用地支撑。

强化服务措施,确保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及时落地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用地报批程序,提高用地审查效率,不断提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保障服务水平。各市县国土部门都在政务窗口设立了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安排专人负责,实行领办、督办,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快报快审,全力以赴加快用地报批速度。涉及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允许通过补改结合方式完成占补平衡。在此基础上,各地国土部门还实行了项目用地服务清单制,将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服务的工作责任逐项落实到人头,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用地服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