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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农村饮水工程开展情况

一、农村饮水工程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工程现状。截至2015底,龙井市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解决了7个乡镇中共计10.257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截至2015底,龙井市农村供水工程共建设194处,其中:设计供水规模200 m3/d及以上或2000人及以上工程1处、 200 m3/d(2000人)>设计供水规模≥20m3/d(200人)工程142处、设计规模﹤20m3/d且设计供水人口﹤200人工程51处。设计供水人口10.2576万人,年实际供水人口10.2576万人,年实际供水量为1025.76万m3。

(二)农村饮水工程机构管理情况。龙井市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在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通过召开用水户大会,由用水户协会选出1~2名具体管理人员,专职做好水费收取、设施维护、管道维修、水源保护等工作。并按县级制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进行管理。

(三)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近几年龙井市政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到了对农村饮用水改水力度,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基本解决了农村百姓喝水难问题,无固定水源的村,建设了小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在检测结果来看,龙井市大部份供水水源地水质相对较好,水质类别一般在Ⅰ~Ⅲ类间;少部份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类别为Ⅳ类、Ⅴ类。主要超标的污染物质有:铁、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成效与经验

(一)建设管理成效。前期工作:根据农民群众的反映和乡(镇)项目申报,市水利局抽出技术骨干与乡镇水利所技术员共同深入实地进行勘察、测量,确定水源方案,编制工程设计报告、预算书等。技术路线: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采用水源建设取水坝、进水池、输水主管、沉淀池、蓄水池及供水管网等工程内容。资金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按照8∶2的比例进行,即中央补助80%,省级配套20%。建设管理: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市水利局和乡镇水利所分别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程建设点,与施工队跟班作业,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详细做好原始工程量记录,为工程决算提供依据。并做好管材、配件等的签收,对不合格产品绝不允许投入使用。验收时执行破坏性检查,发现质量问题,除命令返工外,还将按规定追查各方责任,给予严厉惩处。运营管理: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通过召开用水户大会,由用水户协会选出1~2名具体管理人员,专职做好水费收取、设施维护、管道维修、水源保护等工作。并按市级制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进行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承包、租赁、拍卖、公司化运作等管理形式,有条件进入市场实行公司运作的按公司化管理,有条件实施租赁管理的以租赁形式运行管理,根据各工种的实际情况,暂时不具备改革条件的饮水安全工程由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水费计收及管理立足于搞活经营机制、科学管理、推进价格体系改革的步伐,进行供水成本核算,按成本、收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收取水费,做到以水养水,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和走向良性循环,使用水科学化、规范化;各工程管理机构接受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的约束监督,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水价执行同时接受市级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实行水费收入情况公开,水价与用水户商定,并由市物价局、用水户协会批准后张榜公布执行,充分接受用水户监督;切实加强饮水工程实体的管理,制订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检修,保证供水流畅,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通过规范化管理,发生供水故障力求在短时间内解除,尽量减少水资源浪费,不断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制定管理范围为水源地周围150~250米,确定保护区,保护区内一律退耕还林,植树种草,严禁乱砍滥伐,严禁放牧,严禁进行对水源有污染的一切活动。径流区动员农户退耕还林,种植经济林果(草),不断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涵养水源。划定输水管道沿线保护范围2米,水池周围保护范围5米,保护供水设施不受破坏,防止水资源无故浪费,为工程效益的发挥提供保障。

(二)“十二五”取得的经验。一是项目建设指导思想明确,以关注民生,解决农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困难为出发点和归宿;二是创新筹资模式,采取国家补助管材及水池建设资金,受益群众投劳筹资负责管沟开挖和建材搬运的方式,提高了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多方积极协调,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和优势,分散了投资压力。三是重视前期工作,切实做好水源和管线实测;注重管材管理,坚持资金和管材同等重要、同等严重的原则,抓好验收、入库、发放和结余收回等重要环节,保证管材不流失。四是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建后管理,建设中施工员、技术员和村民协同配合,现场解决问题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工程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