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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创新驱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立足现实问题释放民生红利

朝阳区创新驱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朝阳区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思维是高素质国民的重要体现。

多年来,朝阳区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5月26日,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朝阳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强化创新驱动,重实效

2011年以来,朝阳区开展了具有朝阳特色的法治文化橱窗大赛,开展“五月邻里节”法律服务月、“布衣法官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活动3000余次,提供法律知识培训20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万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6万余册,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60余次。

“创新”始终是朝阳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一大亮点。为了让法治真正发挥“实效”,全区自上而下积极搭建平台,社区的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工作站、普法学校,乡镇的流动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服务小分队,中小学校的“法制大课堂”,大中小企业对接律师事务所……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近年来,朝阳区又将关注点集中在文化融合上,实施了法治文化“4+1”工程,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目前,该区已累计投入近60万元,打造了朝阳区检察院、南湖街道二二八社区等14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南湖街道湖东社区等3个市级法治文化基地。

建设“法治朝阳”,重突破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在“法治朝阳”建设方面,该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1类,梳理行政职权891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研究制定了《朝阳区重大行政决策九项制度》,完善了政府行使职权的程序审查机制。调整充实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率先在街道、乡镇、开发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法律类文件、行政合同上百件,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12件。通过大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增设“朝阳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栏目、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此外,为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朝阳区法院积极推行行政简易程序改革和少年审判改革,创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处理机制;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和解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用足、用活、用好刑事和解手段;区公安分局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重民生

组织30个律师事务所与34所中小学结对共建,帮助学校解决难题;实行每周一律师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解决信访事项;开展“规范用工保民生、维护权益保稳定”专项行动,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每年受理劳动监察投诉案件240件左右,结案率达100%……立足现实问题,法律才能充分体现民意,顺畅抵达人心。为释放出更多民生红利,多年来,朝阳区坚持“问法于民”。整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法律服务资源,成立朝阳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盟,将1000多名联盟成员充实到408个社区网格,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社区和村屯联系点76个,建立了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远地区2小时法律援助快速服务圈,在南湖街道二二八社区打造了“一刻钟法律服务圈”。

此外,在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方面,朝阳区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幸福社区(村)、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2%;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26个,占社区总数的52%。清和、永昌等4个街道被评为长春市模范法治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