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1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制定了《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科技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23-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