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光伏产品推广及应用、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有序发展,现就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我市发展光伏发电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光伏发电应用的意义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光伏发电应用范围广,在城乡建筑、工业、农业、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都有广阔应用前景,既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发展光伏发电的重大战略意义,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全方位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二、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目标
2015 年全上饶市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55兆瓦,年发电量约4亿千瓦时,我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目标为10兆瓦。到2020 年全上饶市规划光伏装机容量达到880兆瓦以上,年发电量约9亿千瓦时,我市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目标为25 兆瓦。
三、落实工作责任目标
1、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光伏新能源领域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光伏应用专项规划;做好项目备案申报工作;统筹全市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工作;承办光伏产业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各项矛盾、困难和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光伏产业应用和发展。
2、工信委负责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管理、跟踪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成果推广、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及目标考核工作;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筑产权单位实施奖励、补贴审核;组织光伏产业推广应用工作的考核考评和表彰奖励;协同光伏产业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光伏应用的财政资金计划。
4、规划部门负责协助光伏应用项目开发单位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5、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地面光伏应用项目开发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6、林业部门负责界定林地性质是否为荒山荒坡,出具林地使用意见。
7、建设局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光伏应用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积极联系上级建设部门,推动出台新建建筑标准,使其能达到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要求。
8、房管部门负责协助推动全市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实施。
9、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推广。
10、教育局负责推荐“光伏进校园”活动。
11、地方供电公司负责落实电闸接入、并网运行等相关工作,配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光伏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2、金融办负责落实银企对接,鼓励我市金融机构为进行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的企业、公共事业单位等法人实体及自然人提供信贷支持。探索以收(电)费权和电站资产质押等模式,解决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支持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对接机制,推动保险企业进入光伏发电保险领域,开拓光伏发电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