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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峡江“铁手”执纪 为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工程建设领域“闯红灯”、“踩红线”的现象频发,这些看不起眼的擦边球,稍不注意就会演变成大问题,必须用力拧紧“开关”。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重拳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不法行为,不断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保障了各重点项目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为打造生态、宜居峡江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县先后出台了《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峡江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峡江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峡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交易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服务科技化水平。健全完善“一台一网四库”,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信息库、代理机构信息库、投标企业信息库、评标专家信息库,将之与省、市网络平台对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体系。该县对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提升了工作效能,提高了国家资金使用效率,竭力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针对当前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科学编制招投文件,严禁违规设置投标企业资质和业绩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对未批先建,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审计部门不予审计结算。对交易中“闯红灯”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违规插手工程等违法违纪行为,且依法限制禁止其参与投标活动。

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该中心创新监管方式,将交易过程、合同签订、工程量变更、验收报告、审计结算等信息均在网上公示,把“阳光”交易延伸到交易的终端。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队伍,监督交易工作,从而建立以投标人监督为核心,多种监督方式互补的监督体系。目前,峡江交易市场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尊法守信激励,违规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风气日益好转,涉招投标投诉案件逐年减少,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