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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201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主动做好“三农”工作,努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结构调整迈出重要步伐,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农村民生持续改善,脱贫攻坚实现良好开局,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农村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农业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农民持续增收动力不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动摇,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稳粮、优供、增效”、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农民“脱贫、致富、文明”目标,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20亿斤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7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一、围绕“稳粮、优供、增效”,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规划为依据,整合相关部门农田建设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2017年整合资金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继续推进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369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严格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将4391万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落到实处。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和旱地改水田工作,2017年完成补充耕地12万亩以上。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 2.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农业结构调好、调顺、调优。在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围绕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促进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水果、设施蔬菜、茶叶等高效园艺作物,积极发展中药材、油茶、毛竹、花卉、苗木等产业。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做大做强家禽产业,加快发展特色渔业和外向型渔业。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3.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坚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围绕主导及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一批全国知名的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探索种养加有机结合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构建绿色有机农业产业体系。继续开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地方鸡”和“鄱阳湖”水产品等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可追溯。大力推进以“百县百园”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扩大体量、提升档次、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种养区、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等四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四型农业,做强核心区,提升示范区,扩大辐射区。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农业经营者施用有机肥料、低毒生物农药和环境友好型地膜的扶持政策,在重金属污染地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耕地休耕、轮作和调整种植结构生态补偿试点。 4.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抓紧水毁灾损水利工程修复。大力实施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加快长江沿线、鄱阳湖和五河尾闾重点地区及其他地区千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整治,完成1250公里千亩圩堤险工险段的应急整治、650公里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加快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完成2000座重点山塘整治工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善田间节水设施,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围绕生物育种、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环保和智能农业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全面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 6.提升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地形特点和耕作模式,加强水稻机插、机械植保、稻谷和油茶籽烘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等方面的研制、生产和装备,推动农业机械化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增加大型农机、高性能农机以及配套机具的数量,提高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装备水平,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向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整省推进智慧农业建设,重点打造江西智慧农业“123+N”平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深度融合。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 7.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改进农业招商引资方式,举办有特色、有创意的农业招商专题活动,引进更多的农业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农业产业链,针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薄弱环节,开展集群关联企业招商,提升农业产业集群发展能力。发挥生态优势和农业品牌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省外境外促销活动,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到国外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江西海外农业投资联盟作用,积极引导联盟会员通过参股、融资、贸易等方式,赴境外开展农业投资及农产品贸易合作。 二、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8.做美做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乡村旅游,以及定制农业、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打造一批具有赣鄱特色的乡村旅游名镇名村。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农事节庆活动等创意农业。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生、生态保护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集生活、生产和生态一体的田园乡村综合体,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济。充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挖掘独特的山水、红色文化和森林景观资源潜力,建设一批省级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加强农村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发掘、保护、延续和推广农耕文化、乡土民俗文化。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休闲度假小镇、特色商贸小镇、绿色生态小镇、文化风情小镇等商旅特色小镇。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学生和社会公众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 9.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赣农宝”“邮乐网”“供销e家”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大力组织农产品的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生产,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努力使本地农产品更多地销出去。鼓励农村电子商务集群发展、特色发展,推进“淘宝村”“电商村”及县域电商产业园规范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流通骨干网络,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为支撑,联通重要产地和销地的骨干流通企业。推广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展示展销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10.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引进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将农业产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坚持集聚发展和融合互动,打造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提高经济作物和菜篮子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 11.促进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有机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互动、融合发展。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延长和价值链提升带来的红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支持企业前延后伸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紧密连接,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实行相关扶持政策与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相挂钩,强化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三、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1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地利用。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总结验收。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快构建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促进多种形式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水利改革,完成水权改革试点总结工作,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抓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进一步推进余江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13.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完善针对适度规模经营的财税、金融、用地、项目等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推广、科技成果应用、社会化服务覆盖、生态品牌创建、新产业新业态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率先实现农业增效,形成现代农业带动效应。 1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能力。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育更多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重点支持年轻人在农村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深化农垦改革,发挥农垦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强公益、活经营、促融合”的思路,继续巩固农技“综合建站”成果,大力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重层次、多种形式、多元主体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试点。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服务延伸,鼓励基层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15.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适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推动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和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保险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加快建立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稳步扩大信贷规模,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推进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16.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确保“三农”和扶贫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制度。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提升农村信贷满足率。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发展林权、林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发展农村金融租赁业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四、全面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7.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家园。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大力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2017年选择2万个左右自然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贫困村优先安排。自然村重点实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项目,建设和完善电力、广电、互联网络。中心村因地制宜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等服务设施,有条件和需求的建设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和公交站台。统筹推进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建设、和谐乡村创建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推广特色农房设计应用,清理农村乱搭乱建。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拓宽城镇就业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8.重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城市环卫建设职能、垃圾收运体系、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农村延伸。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标准要求,建立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卫管护制度。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考核验收。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等工程设施建设,恢复农田生态系统。全面建成120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积极推进鄱阳湖沿线2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配套机制。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 19.加大农村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年度植树造林面积120万亩。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乡村风景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有效保护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控能力。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力度,深入实施“河长制”,巩固完善覆盖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建立健全耕地、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制度。 20.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抓好普通高中建设,加强县域职业学校建设。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特困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工作。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大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大病保险工作。整合优化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 2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通达通畅、平安公路”三大工程,2017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超过8000公里,实现54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完成80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 五、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补齐决胜全面小康短板 22.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并举,大力推进十大脱贫攻坚工程,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地区条件,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产业扶持精准到户工程,全面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推进电商扶贫、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等。实施搬迁移民扶贫,2017年搬迁2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万人。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贫困地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23.提升精准脱贫管理水平。构筑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体系,不断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脱贫的退出机制、核查机制、激励机制,严格把握脱贫标准,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真脱贫、脱真贫。探索巩固脱贫成果的机制和措施,解决好贫困地区因病返贫问题。 24.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组织保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抓好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扶贫责任落实到位。健全扶贫资金投入管理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六、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转保障水平 25.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大村级公益设施的投入力度,农业产业项目和支农资金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壮大集体经济积累。采取以奖代投、启动资金资助、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信贷支持上实行计划优先、利率优惠。 26.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村级集体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支持村委会通过集体自办、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经济实体,带头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等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盘活闲置房产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物业项目,探索推行“异地置业”模式,支持村级集体就近在城镇或工业园区置办物业。鼓励以合法合规方式将分散闲置农地回流到村级集体,通过招商引资、规模经营,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27.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全面清查村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强化债权债务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支管理、财务审批等制度,推行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审计和离任村干部审计。农村集体资产权利转让和资源开发利用坚持集体讨论,按民主管理制度决策。 七、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农村社会新风尚 28.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贴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大力宣传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农村党员、优秀基层干部等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9.树立文明乡风民风。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加快形成积极向上的农村精神风貌。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宣传和舆论监督,依托党员干部等重点人员抓好示范带动,依托传统节日弘扬文明风尚,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进一步深化“星级文明信用户”创建活动,积极塑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30.繁荣农村文化。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广播电视全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出版物发行网点和电影院延伸到乡镇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八、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1.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三农”工作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下大力气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培育壮大新的发展动能。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提升统筹协调、决策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凝聚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三农”工作,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三农”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推动农村基层党建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组织和村级事务的领导。优化调整村党组织设置,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协会、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大学生、返乡能人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落实村级组织各项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完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及服务设施。 3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继续推进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巡察工作向农村基层党组织延伸。建立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明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围绕群众关切的扶贫惠民补助、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基层便民办事、农村低保医保等问题,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34.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共同办好自己的事情。开展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做好信访工作,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农村黄赌毒、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