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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土地开发连续6年全省领先

本网讯 2016年,宜春市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和整治工作,将土地开发项目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健全各种激励机制等举措,有效推动了土地开发和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立项土地开发项目62个,建设规模6.4万亩,预计新增耕地5.7万亩;验收项目44个,新增耕地面积2.3万亩,立项和验收的新增耕地面积分别是省下达宜春市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任务的1.5倍和3.8倍。该市连续6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土地开发任务,超额完成任务比例均列全省第一,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保障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宜春市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方式,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均设立了副科级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开发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年度评优评先的“门槛”,实行一票否决制;袁州区、宜丰县对完成土地开发项目较好的乡镇、村组给予政策倾斜和物质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土地开发任务,该市采取自我加压的方式,科学和合理安排土地开发任务,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全市各地的土地开发任务进行全盘考虑,保证在个别县没能按时完成开发任务时,不影响全市完成省厅下达的土地开发任务,保证了全市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土地开发任务。

土地开发工作受气候影响较大,与农业生产季节变化息息相关,省里每年下达任务时间均在4-5月份,如果坐等上级下达计划任务后再选址立项实施,当年很难完成任务。为此,市国土资源部门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来年工作,要求各县在省下达任务前开展项目选址和权属调整等前期工作,提前一年立项。同时,加强项目工程督查,实行倒逼机制,从项目选址到规划设计立项、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收集整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均约定完成时间,做到环环相扣,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