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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拨付1120万资金保护九江6项重点文物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提高文物管理水平,促进文博事业发展,2013年我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终获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20万元,并于2013年底下达我市,用于我市6项重点文物的保护。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17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笔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对美孚洋行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白鹿洞书院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庐山会议旧址及庐山别墅建筑群175号、176号别墅的维修,庐山会议旧址、传习学舍、民国图书馆边坡整治,以及瑞昌市铜岭铜矿遗址发掘区的维修加固等6个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