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通知

17-09-26浏览次数:678

索引号014035773/2017-00047生成日期17-09-26公开日期17-09-26文件编号惠民[2017]14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发布机构惠山区民政局公开形式网站,文件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有效期长期公开程序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主题词民政、扶贫、救灾主题词社会福利关键词人口,婚姻,服务体裁其他文件下载惠民[2017]14号通知.doc

内容概要:

婚姻档案丢失的两级证明。

惠民〔2017〕14号

通 知

各镇民政办:

补领婚姻证件需当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部分乡镇存在部分婚姻档案缺失,给丢失婚姻证件的当事人补领造成不便。经研究决定,由当事人出具村、镇二级证明,补救婚姻档案缺失问题。具体范本见附件。

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