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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税指南认定类流程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流程

  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流程

  二、【业务描述】:

  ywgs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必须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

  三、【设定依据】:

  zcyj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

  根据工作具体要求确定。

  六、【办理材料】:

  tgzl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案头审核—层级审批—认定意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业务描述】:ywgs

  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三、【设定依据】:zcyj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六、【办理材料】:tgzl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受理—出件

  出口退税资格变更办税流程

  一、【事项名称】:

  出口退税资格变更办税流程

  二、【业务描述】:ywgs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三、【设定依据】:zcyj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bjsx

  暂时没有内容!

  六、【办理材料】:tgzl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涉及变更内容的相关附报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bscx

  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手续完整,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

  受理—(涉及退(免)税计算方法变更的需结清税款)-审批—资格维护—出件

  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一、【事项名称】:

  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二、【业务描述】

  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也应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方可申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  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研发机构,应在申请办理退税前持以下资料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采购国产设备的退税认定手续。

  三、【设定依据】:zcyj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更新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

  ① 综合受理岗受理  原则上当场办结,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除外。  ②资格维护,当场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办理过备案登记的报送:①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报送: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4、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的报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5、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航空运输方式的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6、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公路运输方式的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7、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铁路运输方式的报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8、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提供航天运输服务的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9、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报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 10、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的报送: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 。 11、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大陆往返台湾交通运输服务的报送:《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 12、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报送: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13、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运输服务的报送:提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14、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报送:程租、期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 15、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的报送:《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16、《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认定》报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退税账户证明。 1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受理—(资格维护)—出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达到标准)

  一、【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达到标准)

  二、【业务描述】:ywgs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批。

  三、【设定依据】:zcyj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六、【办理材料】:tgzl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受理—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