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改革办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改革方案专家评审会议,潘金华副局长向专家组汇报了我局牵头草拟的《泰州市土地使用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专家组对该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方案从结构框架上看,由总体要求、组织分工、内容范围、方法步骤、评价结果运用、组织保障六个部分组成,整体层次比较清晰;从内容上看,从亩均产出、单位能耗、单位排污等三个层面选取反映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核心指标,按照评价结果划分为4类企业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专家组并对该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我局已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待通过后正式发文实施。该方案实施后,将全面掌握我市工业企业个体、行业、区域的发展情况,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