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涉企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筹措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引导,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级机关广泛组织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促进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促进转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此,本报从即日起开设专栏,对涉企扶持奖励及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敬请关注!
1.宿迁市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有哪些?
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市区征收,其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0项,具体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