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发改办〔2014〕143号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淮安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淮安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