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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下放30项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按照“放管服”改革最新部署,近日,海门第一批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公布,依照法定程序赋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30项市级行政管理权限,涉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企业登记、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市政设施建设等,其中26项赋予海门开发区直接审批,4项赋予驻海门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

推进“全链审批”,旨在实现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做到“园内事园内办”,进一步增强开发区体制机制活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发展。海门市充分借鉴外地改革经验,聚焦涉企行政审批,将设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市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并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等,实行集中审批,避免办事企业“多头跑”、“往返跑”。

首批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公布后,海门市级有关部门已经行动,对照清单推进审批环节依法下放到位。各单位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开放业务系统、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帮助开发区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运行,同时结合实际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按有关程序履行调整手续,及时扫清赋权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