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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9月可实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市、区互办

今年9月起,扬州市将在市本级和广陵区范围内探索实现市、区两级投资审批事项互办,以减少办事者在两级审批机构间“重复跑腿”。8月5日,该市就相关改革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企业投资项目进入建设审批阶段后会面临一系列审批事项,而这些审批事项部分需在区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部分又需在市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办事人员常常要在市、区两级机构间“重复跑腿”,耽误了建设进度。针对这一问题,扬州市决定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探索让审批事项既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也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扬州市计划,企业投资项目取得土地合同后,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今后都可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事项互办。办事人员到市或区政务服务中心申办单个互办事项时,将由涉及审批的职能部门窗口“一站式”负责材料受理、内部流转办理,以及发放证书批文等全程代办服务。如互办事项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将由发改委、规划局、城建局窗口牵头代办,各自负责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并联审批或联审会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和送达证书批文。

根据安排,扬州这一行政服务改革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届时两级政务服务窗口都将建立事项互办登记,做到事项办理全程留痕。事项互办的开展情况,还将纳入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考核内容,服务质量接受监督部门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