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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醴陵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六家平台为“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窗口平台:

根据《关于明确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报建、验收和认定程序的通知》,经前期申报,省平台组织现场验收,省经信委审核,同意认定醴陵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临澧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汉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郴州市北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嘉禾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6家平台为“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请认定的窗口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充分发挥贴近企业、了解需求的优势,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平台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认定窗口平台基本信息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