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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7-2019年)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办发〔2017〕19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实施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大力提升公路本质安全,不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全力实施“交通强国”战略,着力打造“平安交通”,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完成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风险路段安防工程6268公里,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处治率达100%,实现“一控、一防、两保”的目标,使全州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控风险,系统开展全州公路路网风险排查,针对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处置,全面消除高风险路段,将公路路网总体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防事故,科学管理,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和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保安全,综合运用主动引导、被动防护等公路生命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畅通,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加强交通管控和应急处置,保障公路通行秩序顺畅,方便群众便捷出行。

主要任务。。

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对现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完善基础台账,及时向省更新我州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第二阶段,全面实施。依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组织实施全州普通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任务。第三阶段,验收总结。各责任主体单位组织验收和工作总结,州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照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工作重点

全面排查,逐步纳入部省基础数据库。依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对现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拉网式综合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逐步将未纳入部省年报系统的农村公路纳入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

实施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2019年,完成6268公里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其中国省干线929公里,农村公路5339公里。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普通公路中的重大隐患、高风险路段要优先安排,及时进行综合处置,要以加强公路安防设施建设为重点,主动引导和被动防护相结合,完善标志、标线、防护、诱导、警示、速度控制等设施,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实施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按照“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加固率100%,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当年处治率100%”的要求,用三年的时间,完成约465座普通公路危桥改造。

实施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综合处置。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省道S229线吉首市马颈坳镇洋田村K98—K97路段、国道G319线吉首市寨阳乡“甘潭溪”K1652+700路段、省道S229线古丈县境内K46+700处、省道S306线永顺县境内K555+510处、省道S305线龙山县境内242KM+750M-800M路段、县道X019线永顺县境内小溪K41+153处、省道S308线凤凰县境内、国道G209线保靖县境内2231KM-2241KM路段、国道G319线泸溪县境内、国道G319线花垣镇下寨河弯坡路段等10处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根据事故类型、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由各县市公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提出综合处置方案。

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将公路安全设施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加强公路巡查和日常管理,对损毁灭失及设置不规范、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

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按照“不添增量”的原则,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危桥改造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和危桥改造工程专项设计审查制、交工验收制。

四、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全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建立由公路、发改、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全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隐患排查、计划制定、工程验收等进行联合会商。各县市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安防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各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公路安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及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高风险路段基础台账,统筹协调、督促建设工程质量与进度;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参与高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筛查处置;各级安监部门要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点,积极协调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积极资金筹措。各级人民政府是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建设和改造资金,落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补助资金。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管理局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公路安防工程项目资金,交通建设项目资金要向公路安防工程倾斜。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低息贷款及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州财政局按照国省补助标准,对各县市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给予资金补助。

加强监督考核。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未通过州级抽查的项目,州直相关部门要取消相应项目的国省补助资金。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公路安全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湘西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政府的考核指标范畴;州交通运输局将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当年度对县市的交通运输目标考核内容,并将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湘西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任务表。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湘西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任务表

2017年主要任务

2018年主要任务

2019年主要任务

1、完成全州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逐步将未纳入部省年报系统的农村公路纳入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

1、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逐步将未纳入部省年报系统的农村公路纳入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

1、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逐步将未纳入部省年报系统的农村公路纳入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项目库。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发改、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普通公路高风险路段实施计划。

2、完成2400公里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其中国省干线370公里,农村公路2030公里。

2、完成1716公里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其中国省干线327公里,农村公路1389公里。

3、完成省道S229线吉首市马颈坳镇洋田村K98—K97路段、国道G319线吉首市寨阳乡“甘潭溪”K1652+700路段、省道S229线古丈县境内K46+700处、省道S306线永顺县境内K555+510处、省道S305线龙山县境内242KM+750M-800M路段、县道X019线永顺县境内小溪K41+153处、省道S308线凤凰县境内、国道G209线保靖县境内2231KM-2241KM路段、国道G319线泸溪县境内、国道G319线花垣镇下寨河弯坡路段等10处事故多发或易发路段分类实施整改工作。

3、完成166座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3、完成80座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4、完成2152公里现有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程,其中国省干线232公里,农村公路1920公里。

4、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4、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5、完成219座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6、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