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2017年12月18日湘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相关问题解读如下: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断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覆盖全市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机制,为信用联合奖惩打下坚实基础,并在政务、个人及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能够满足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与湘潭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时共享的需要。到2020年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全社会守信践诺意识显著增强,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监管新机制基本建立。主要内容:夯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基础:1.编制信用信息报送清单编制和更新机制;2.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3.加强各领域相关制度建设;4.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1.多渠道树立推介诚信典型;2.探索实行行政审批便利措施;3.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4.优化诚信示范企业行政监管安排;5.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1.对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2.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3.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4.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5.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6.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1.建立触发反馈机制;2.实施行业协同和跨地区联动;3.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4.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5.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6.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