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办函〔2017〕115号)的要求,持续做好抽查通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市州要按照100%比例,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并将有关检查和监管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指引》明确的政府网站开设和整合要求,按程序提出网站开设或整合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后启动相关工作。要继续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将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和网页设计,网站底部功能区至少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三)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功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指引》提出的政府网站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功能,推动网站创新发展。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全面准确科学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制作发布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关联发布。加快统一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办事服务入口,切实做到内容整合和身份互认,准确、规范、全面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尽快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提升服务的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回应关切、互动交流等栏目,健全完善领导信箱信件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纠错留言的受理、办理、答复、回访、督办、分析等环节工作机制,加强信件答复的审核把关,及时有效回应网民留言和社会关切。
(四)深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共享。积极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从平台统一向资源集聚和共享共用发展。省直部门要按照“一个部门一家网站”的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二级机构或直属机构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以部门网站的频道或栏目形式展现。各市州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有条件的市州可加快推动数据资源跨区域、跨层级共享互通和综合运用。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被整合迁移网站管理部门按要求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及时更新工作。同时,定期对永久下线网站进行复查,防止出现只关停不迁移、虚假关停等问题。
(五)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政府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目的、规则、方式和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查巡检,第一时间处置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假冒政府网站,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有关市州政府办公室和省直部门要督促问题网站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工作指导和检查复核工作,于2018年3 月23日前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刘光颖,电话及传真:0731—89990372,电子邮箱:wangzhanpucha@hunan.gov.cn)。
附件:1、2018第一季度网站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
2、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