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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通告双政通〔2018〕2号

一、制定《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通告》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和河道水源,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政府制定了《双峰县畜禽禁养区关闭退养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双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调整实施方案》

《双峰县畜禽禁养区关闭退养工作实施方案》

三、关停范围和对象

1、双政办发[2017〕21号文件规定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

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列入关停范围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和县城城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业主或经营户必须于2018年2月15日前自行关闭拆除,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逾期不自行关闭拆除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关闭拆除。对于干扰破坏关停工作的肇事者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双峰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2月6日

对应政策文件:

双政通〔2018〕2号 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