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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解读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我省科技创新战略高地、创新型产业集群核心载体、区域产业转方式调结构重要引擎的作用,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6月6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高新区提出“把‘高’和‘新’两篇文章做实做好”的新要求。同年,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努力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2017年4月,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为方向,着力营造产业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新区建设,2012年2月发布的《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中,提出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推进园区建设和提质升级。2016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了科技型园区提质升级工程。2014年2月,湖南省科技厅和湖南省发改委出台《湖南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办法》,加快和规范了省级高新区认定升级工作。目前,全省共有高新区21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7家、省级高新区14家。

  “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新区建设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2016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12家,较上年增加20%,全省高新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6087.88亿元,占全省的24.8%。全省高新区专利申请量占全省79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43.5%,专利授权量占46.1%。我省60%的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集聚在高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50余家,孵化面积150万平米,在孵企业近3000余家,形成了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到产业园区的完整创新链条和良好创新生态。

  同时,高新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问题,例如: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的产业占主体地位,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比较小,高附加值的高技术服务业规模不大;产学研机制仍不够健全,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活动、成果转化”三个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企业研发机构不多不强,缺乏研发设计、检验试验、中试孵化、创业投资等双创服务平台,高层次、专业型创新创业人才量小,支持双创的政策、资金等手段少、力度较弱;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不足、社会事务管理任务过重、创新设施资金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等等。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必须千方百计壮大实体经济,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升创新能力和开放水平。高新区是产业集聚区,是推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主要抓手。实施高新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就是从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着手,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二、《行动方案》的目标

  《行动方案》的目标就是要充分发挥高新区的产业与科技紧密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高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优势,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湖南制造向湖南创造转变,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我省实体经济中高速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围绕这一目标,《行动方案》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产业发展、科技服务和体制机制”三个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促进高新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产业结构和创新能力同步大幅提升,努力使高新区成为科技创新战略高地,创新型产业核心载体,区域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率先在我省产业园区实现转型升级。

  三、《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入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三大工程,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

  一是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统筹创新型产业集群规划布局,长沙、株洲、湘潭每个国家高新区规划1-2个千亿和2-4个500亿创新型产业集群,益阳、衡阳、郴州、常德每个国家高新区规划2-3个500亿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每个高新区规划1-2个100亿创新型产业集群。突破制约产业集群发展技术瓶颈,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装备制造产业,前瞻部署先导产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培育“百千万”创新型企业群体,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实施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实现领军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

  二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建设科技创新城、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重点,打造高新区创新驱动提质升级新空间。构建全创新链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创新服务机构,重点建设全省统一、有效支撑高新区提质升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源信息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四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打造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三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程。促进高新区提质升级,支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创新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全省高新区创新发展,引导益阳、衡阳、郴州、常德四个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以升促建”推动怀化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培育宁乡、岳阳等国家高新区后备力量,支持省级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为省级高新区,到2018年,力争国家高新区达到8个左右,省级高新区达到20个以上。落实高新区管理权限,按照《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要求,依法将高新区内经济管理、基本建设的相关行政管理以及其他管理事项落实到位,推动实现“园区项目园内审批、园区事务园内办结”。借鉴先进省份的成功做法,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高新区的领导力量。切实帮助高新区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鼓励支持高新区率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对高新区建立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分类指导、绩效考核、动态管理。

  四、《行动方案》的特点

  一是突出创新驱动导向。《行动方案》强调了“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的发展方向,在营造产业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上下功夫,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上做文章,无论是在2019年高新区提质升级发展具体目标上,还是在三大工程的重点任务安排上,都贯穿了高新区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价值取向。

  二是突出分类指导、特色发展。《行动方案》对我省高新区发展方向和行动任务不是一个尺子管到底,而是根据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长株潭地区国家高新区和其它地区高新区的发展阶段性特征,分类提出行动目标和具体任务部署。

  三是加强对高新区的绩效评价。根据高新区的发展定位,我省首次系统地制定了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的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开放性和参与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在内的4个方面制定了40项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得分情况是支持高新区发展的重要依据。

  四是组织保障有力。《行动方案》提出了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高新区的领导力量,建立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与高新区之间干部交流机制,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高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修订《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推动出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