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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郴人社发〔201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湖南省2016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于2017年2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按照湖南省2016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明确的工资指导线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执行湖南省2016年工资指导线方案审核表,由市国资委盖章后于2017年2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其他部门监管企业于2017年2月底前直接将执行湖南省2016年工资指导线方案审核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联系人:张亚成联系电话:0735-2222304

附件:

22401486104427291.pdf

69441486104419746.pdf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