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
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郴财支付〔2017〕3号
郴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关于印发《郴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
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关法规制度,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制定《郴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郴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郴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2017年7月25日
郴州市财政局办公室2017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
郴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安全管理信任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经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我市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的原则和目标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全面启动。
总的目标:按照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础,通过建立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升国库管理水平,实现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系统互通互联,实现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财政实拨业务处理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和人民银行间国库收支报表电子化传送。
二、改革内容
建立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电子化条件下的新型信任体系,研究制定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障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体系的安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各参与方,要根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电子化管理业务范围,签订电子化业务办理协议并制定管理细则;建立差错处理机制和业务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电子印章分别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将电子化融入到日常的业务管理中,完善业务审核流程、凭证管理内容和印鉴管理方式等制度规定。三是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由财政、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签订业务办理协议,组织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签订“自助柜面”服务协议等。
建设支付电子化应用平台。一是统一技术标准,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建立业务流程、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使资金支付电子数据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顺畅运行;二是统一部署安全软件,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对网络信息安全实施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依据,封装数字签名、电子印章、安全传输等功能,供支付业务系统调用;三是规范建设自助柜面系统,代理银行按照财政、人行统一技术标准,开发自助柜面系统,实现财政与代理银行、基层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间支付业务的无缝衔接,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的完整链条。
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一是改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实行功能升级改造,在对应节点上增加签章、签名功能,确保支付电子数据同步保存至电子凭证库;二是改造代理银行业务系统,建设代理银行电子支付端,部署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和签章服务器,实现财政国库支付指令与银行业务系统的衔接;三是改造人民银行业务系统,郴州市中心支行通过与长沙中心支行网络连通,采用长沙中心支行已部署的支付电子化安全控件和无纸化前置系统,实现财政收支电子数据验签和签章功能。
三、实施步骤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业务正常运行,在试点期间实行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并行,以电子凭证为主的方式,正式运行后取消纸质凭证。
现有集中支付系统改造,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电子化上线运行,在财政部门、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全面实现资金清算的电子化管理。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模拟测试,做好预算单位业务操作培训,全面推进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现银行自助柜面业务系统在财政授权支付领域的应用。
根据省财政厅的部署,实现实拨业务处理和国库收支报表传送电子化管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电子化改革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尤其是前期准备工作任务重、环节多、时间紧,包括现行管理制度的调整、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各个部门及预算单位之间的衔接,需要按照系统工程部署试点工作。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成立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局长宋华任组长,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唐建平和市财政局副局长唐朝阳、陈文军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信息科、国库科和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国库科、科技科及各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目标,确定整体工作方案。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人民银行、各代理银行及时向上级行汇报我市电子化管理试点实施情况,反映实施过程中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各预算单位要积极支持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的要求,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加强宣传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各参与方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新的业务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业务办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