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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全市工业园区不断壮大,园区经济蓬勃发展,在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适应新的形势,推进工业园区二次创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布局

  (一)明确区域规划。围绕科学发展,实行园区产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园区建设与新城区建设、园区功能配套与产业配套相统一,按照“三区三带”的总体构架,谋划工业园区战略发展空间。全市工业园区远景规划450平方公里,其中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各100平方公里,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60平方公里,金洲大道产业经济带80平方公里。其它工业园区根据发展需要,在落实已批控制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适时启动新的调规、扩规。

  (二)完善产业规划。着眼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加工基地,按照注重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园区产业定位。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的西线产业带,重点发展软件及电子信息、创意文化、装备制造、新材料、基础材料加工、食品加工、服饰加工等产业;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的东线产业带,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食品加工等产业;以湘江走廊为轴线的产业经济带,重点发展重化、能源、环保、现代物流和为高校配套服务的延伸产业。其它城区工业园以“高、精、清”为取向,重点发展劳动、技术密集的都市型工业。今后,凡新建和引进的项目,一般应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进园区(基地、小区)发展,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园区外现址扩规项目。

  (三)优化功能规划。正确处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按照同步规划、阔步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城区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园区建设与城区建设“两张皮”的问题。通过改造提升,逐步实现园区与城区功能对接。加快推进园区与城区两位一体发展,努力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浏阳、望城、宁乡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工业新城,将五个城区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品位较高 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

  (一)调整领导体制。适应市场化的发展取向,推动工业园区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由开发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逐步建立配置科学、权责一致、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领导体制。在行政区划末作调整的情况下,重点是充实园区领导力量,协调园地关系。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工业园区的领导,完善园区法人代表负责制。国家级开发区按照有利于委托代管的要求,逐步实行园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与所在行政区党政一把手双向任职。具备条件的省级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并兼任所在区县(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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