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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代办制办法

平江县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代办制办法

平江县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实行代办制办法

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立项和建设效率,县委、县政府决定,试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平江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领导小组,下设项目代办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房产局局长、县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设县招商局。

二、代办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任务是:为项目投资者代办项目立项和建设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核准、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必须项目法人自己商定的事项除外),代办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手续,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特殊优惠办法执行收取,为投资者节省项目前期成本,缩短项目立项和建设时间。

三、代办服务中心的代办服务对象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者(平江工业园的项目由工业园管委会代办)。

四、代办服务中心的程序是,项目洽谈开始时,项目引进单位报告给服务中心(也可由投资者直接告知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接到符合代办条件的洽谈项目后,立即指定专人与投资者联系,将项目立项和建设过程中所有审批收费的环节、要求和标准详尽告知投资者,并指导投资者准备相应的材料,在投资者资金到位、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代办服务中心即以联席会议等方式,简捷、快速、高效地为投资项目代办各项审批和收费手续。

五、项目代办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审批程序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六、招商引资代办服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置业岳阳”工程的督查、督办、考核范围,接受县优化办的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以大局为重,以全县经济建设为中心,真心实意为投资者服务,凡在代办过程中服务不优,效率不高,收费不规范的,县委、县政府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