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湖南省外户籍家庭缴个税12个月以上可在长限购1套商品房

在长沙某企业工作的广西人刘应龙为在长沙买房,昨日特地来到芙蓉区地税局办税大厅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自助办税终端设备上,在导税员的指导下,他按照提示音,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便打印出2016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市政府办公厅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规定,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从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两种途径可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需要取得2015年10月1日以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可持合法身份证明、已扣税款凭证和由扣缴义务人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人员核实后,便可即时取得完税证明;纳税人需要取得2015年10月1日以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绝大部分可持二代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系统自助打印。长沙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大厅共架设自助服务终端39台,实现全城通办,纳税人可就近在任何一台终端打印。

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目前极少数单位还未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此类单位员工要取得证明,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在前台完成。为了少跑弯路,建议纳税人在办理前先了解本单位是否实现了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