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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7所省属高校获教授职称评审权

今年是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的第一年。省人社厅、教育厅日前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从2014年开始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等学校,并发布2014年度高校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在前完成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获得教育部授予教授职称评审权的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可在教育部授予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本校相应学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此外,湖南师范大学、湘南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等33所评审高校被授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可以组织开展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被授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组织开展全省各电大分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还授予各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经批准备案开设的学科(专业)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组织开展本校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