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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二中出台“史上最严校园禁烟令”

  “不遵守禁烟制度教师不能评选学校各类荣誉称号”,“教师在学校公共场所摆放烟具,查实后没收烟具并每次罚款50元”,“举报抽烟教师,查实每次奖励100元”,一条条硬性禁烟规定出现在株洲市二中校园内。2月26日,市二中出台的“史上最严”禁烟令正式开始执行。

  2月26日,校园正门位置设置了醒目的禁烟标志及“无烟校园”牌匾。走进校园内,可以看到该校各教学楼、办公楼、食堂、会议室、多功能教室等公共场所均设立了禁烟标志,张贴着“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在学校后门处,“请勿吸烟”标志牌也格外醒目。

  该校副校长李学红表示,“学校控烟多年,力度都不及此次禁烟,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现在都不允许在校园里吸烟。”“学校里很难找到抽烟的老师,即使学校公务接待也不提供香烟。”该校党政办负责人说。

  该校李老师说,老师每天和粉笔粉尘打交道,本来对肺部健康就有影响,如果抽烟,对身体健康更加有损害了。“以前学校开会,二手烟民像被熏的‘腊肉’,散会后全身都是烟味。”张老师对学校出台的禁烟制度拍手称好,以前有烟瘾的教师制造的“云海笼罩”让人无处逃,只能无声抗议,现在禁烟制度让他们无处逃,这是二手烟民的福音。

  株洲市二中旨在通过全面禁烟,教师和家长以身作则、带头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远离烟草,还校园一片清新。此外,春季开学一周后,株洲市区部分学校也在校园内开展禁烟宣传活动。多数学校自制禁烟宣传牌竖立在校园内,向家长老师宣传禁烟。

  株洲市二中部分禁烟规定

  1 不遵守学校禁烟制度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先进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2 目睹学校教职工或来校客人校园内吸烟,不加劝阻,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3 教职工举报抽烟教职工,经查实每次奖励100元。

  4 教职工在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摆放烟具,经查实,没收烟具并每次罚款50元。

  □新闻背景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禁烟

  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等禁令。

  通知指出,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

  根据这项新规,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并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