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湖南成品油企业2015年或增税28亿 省国税保新政平稳过渡

近期,国家出台了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标准,取消部分消费税税目为主要内容的税收调整政策。12月18日,记者从湖南省国税局获悉,据测算,2015年,湖南省成品油生产企业上交消费税将增加约28亿元,主要涉及湖南省长岭石化、巴陵石化等两大成品油炼厂;而摩托车、酒精、汽车轮胎等17户生产企业税收负担将减少约4000万元。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优化消费税结构,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28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6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这是今年内连续第二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遏制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绿色发展。这次政策调整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兼顾了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此次税收调整共涉及湖南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等39户生产企业,总的税收影响是“有增有减、以增为主”。

为落实好消费税调整政策,湖南省国税局近期切实加强内部培训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整,对重点地区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涉及消费税政策调整的纳税人进行上门培训辅导,协助纳税人分析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帮助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顺利纳税申报,确保取消征收消费税的三类企业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省国税局认真做好测算分析,及早谋划消费税改革给全省带来的影响,实现了消费税政策调整在湖南的平稳过渡。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添加“红网税务”微信,也可阅读和转发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