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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茧丝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7年茧丝绸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茧丝绸项目资金申报指南。请各地按申报指南的要求于4月25日前完成项目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茧丝绸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湖北省茧丝绸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彭晓丹85730226

附件1

茧丝绸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主要支持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自2016年1月1日—2017年3月1日期间,围绕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创新丝绸营销模式以及茧丝绸基础性软课题研究、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等领域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建设,包括:

蚕桑生产基地建设和蚕桑病虫害防治。支持蚕桑

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范围包括龙头企业建设桑园、养蚕大棚、小蚕共育室等,以及配套蚕种场有关仪器和设备的更新改造。支持蚕桑病虫害防治,主要范围包括蚕桑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无害化生物农药应用和建立病虫害综合防控和预警体系。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丝绸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对在我省注册的丝绸企业为加强品牌宣传、扩大丝绸产品营销予以支持,主要范围包括: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设立产品营销专柜,在县级以上城市开设专卖店,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售所进行的平面媒体、网络宣传及户外广告等。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缫丝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为节能减排所进行的厂房建设、设备更新改造以及生产工艺改进予以支持。主要范围包括生产车间的建设改造、缫丝设备的购置与更新、污水处理、锅炉更新改造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蚕桑综合开发利用。支持企业及科研院所创新发展蚕桑产业,充分利用蚕桑产业链各环节资源,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提高行业综合效益。主要范围包括:桑枝食用菌、桑叶饮品开发,桑园多品种套种套养,新型结茧工艺的研发,蚕保健品、蚕砂产品开发,丝绸文化用品及工艺品的研发与生产等。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丝绸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对茧丝绸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建设行业服务的信息平台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行业发展课题研究。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围绕我省茧丝绸产业的现状和特点,就产业区域布局、产业链的调整、行业新产品研发及行业新型发展模式进行立项、研究和论证。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按照上述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申报企业连续稳定经营3年,且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应当具备茧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技术及服务机构资格。

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茧丝绸专项资金书面报告;

2.茧丝绸专项资金申请表;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支出汇总清单、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见,且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6.证明符合规定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向省级申报须提供的资料。

1.市州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组织评审的情况、有关申请单位及项目的基本介绍、评审意见等,并附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申请材料。

2.省直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省直单位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含申请单位及项目的基本介绍)和省直单位专项资金申请材料。

3.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商贸处、省商务厅内贸处和财务处各一份。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送省商务厅内贸处。

附件2

湖北省茧丝绸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填表日期: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填 表 说 明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本表中由申请单位填写的各栏内容均以申请单位本身为调查反映对象,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全面,不得缺报、漏报。此表必须使用计算机填写,手工无效。

二、“单位全称”栏必须填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或别称。其中,企业应填写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应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其它机构应填写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全称。

三、“法定代表人”及“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登记证书记载的名称相一致。

四、“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栏是相关项目资金申请通过评审和批复后,项目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的收款账户。此栏所填写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应为申请单位专有,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进行委托收款。

五、“项目支出内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并符合专项资金支持内容与标准的各项费用,必须分类填写;“实际发生额”为实际发生费用的金额。

六、“申请单位法人声明”必须由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与本表一并交主管部门。

七、申请单位应将本表和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按A4幅面装订成册。如资料较多,请前置资料目录。

茧丝绸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互联网址

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日期

工商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单位简介: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开始时间

年 月

项目完成时间

年 月

项目投入

合计: 万元

其中:

银行贷款

万元

企业自筹

万元

申请资金

万元

2、项目总结报告:

要求:项目总结报告重点描述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如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及影响等;申请单位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佐证总结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申请支持内容

序号

项目支出内容

实际发生额

申请支持金额

1

2

3

合 计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

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申请单位作出声明,完全明白湖北省茧丝绸专项资金申请表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申请单位所填报的各项资金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完全明白如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专项资金的,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