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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精神,推进我市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实现“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的宏伟目标,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重大意义。自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来,全市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极大地提升了总体质量水平,促进了天门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向质量强市战略提升,是天门破解资源和环境要素制约,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国内外质量发展新要求的主动作为,是“五城同创”和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途径。全市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天门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开创质量强市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全面深化质量改革,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形成以统一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综合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责任追溯体系为重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计量、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提升质量发展能力,以质量建设引领经济转型,以质量强市支撑经济强市建设。

  (三)基本原则。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创新驱动、以质取胜,诚信为本、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与微观产品质量结合,质量管理与技术创新结合,事前源头治理与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与本土实际结合,着力增强质量强市建设的工作合力、内生动力、发展实力和服务能力。

  (四)总体目标。坚持不懈走质量改革之路、创新之路、合作之路,到2020年,我市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安全根本改善,质量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8.5%、97%、98%、99%以上;规模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达到100家以上;创中国驰名商标3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4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80个以上,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5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包括农产品)达到3个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市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普遍实行绿色施工。新开工建设工程100%执行节能环保标准,竣工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和安全指标基本达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交验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实现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全市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0家以上,通讯、金融、医疗、商贸、旅游、酒店、餐饮、交通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整体水平提升到80%以上。

  二、建立健全质量责任、质量监管、质量共治体系

  (五)强化政府引导责任。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的质量责任关系。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引导和教育,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质量观念,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监督企业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质量共建、质量共管、质量共治、质量共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现代化质量责任体系。

  (六)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完善“陆羽质量奖”评选工作机制,逐步向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延伸。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鼓励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省政府长江质量奖,树立政府质量奖标杆。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激励广大企业重质量、讲诚信。

  (七)突出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质量第一责任人地位,落实质量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制。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产品质量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担保保险制度。

  (八)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质量调查分析,开展行业和产业升级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推动制造业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在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汽配、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不断提高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围绕研发设计、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物流库存、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推进工业技术研发信息化,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九)稳步提高工程质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建筑、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安全、信息的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一批工程项目获各级工程质量奖,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构建具有天门特色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打造天门服务业品牌。建立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推行服务业质量满意度测评,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支持优秀服务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和各级品牌,促进服务业发展品牌化。

  (十一)大力培育精品名牌。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打造品牌强市。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开展驰名商标、湖北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名优特色产品创建活动,扩大品牌总量,提升品牌质量。力争到2020年,创建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形成一批享有美誉度的工程品牌、服务品牌和生态品牌。加大品牌保护工作,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十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设备、工程的监管。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的监管。落实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联系点制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产品,引导社会监督。

  (十三)实施质量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监测网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研判、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防范和处置重大质量突发事件,严格控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质量安全风险源巡查制度,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质量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实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引导质量安全舆情监督。

  (十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共享应用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施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标杆企业注重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正确导向。

  (十五)深入开展群众质量维权。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改进质量仲裁,优化质量鉴定服务。建立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依托相关媒介拓展群众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十六)广泛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文化理念,并转化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构建质量强市的技术支撑体系

  (十七)以创新驱动促进质量升级。创新发展理念,积极贯彻“互联网+”、国家大数据战略,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为重点,以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稳步推进工业强基,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引领产品质量提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十八)实施标准提升工程。推动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协调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强化实施强制性标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创新活力、市场活力和产业发展活力。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大技术改造、技术突破的标准化研制力度,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抓紧制(修)订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产业(行业)标准,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推进我市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汽配、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十九)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加强计量基标准和计量检测与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天门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先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

  (二十)打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安全保障需求,合理整合布局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服务企业质量提升。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培育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市场主体。

  四、强化质量强市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门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工商局、外侨旅游局、安监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质量强市战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质量工作上新水平。

  (二十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质量工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标准化、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民生计量检测、基层监管机构等必要的经费投入。加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驰(著、知)名商标、专利奖励力度。将质量强市建设及政府质量奖励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质量强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三)严格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并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