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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高技1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

为落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制定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