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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两类企业)确认与考核初审

一、办事依据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二、申报材料(一) 产品出口企业 1、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申请书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投资各方注册资本投入的验资报告 4、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的产品出口实绩报表 5、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的外汇收支平衡表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对上一年度的产品出口实绩和外汇收支平衡情况的审计报告7、确认、考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 先进技术企业 1、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3、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复印件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投资各方注册资本投入的验资报告5、企业技术转让协议、批准文件以及技术转让的实施进度报告6、企业生产线验收合格报告7、行业主管部门、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对技术的评估意见8、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告9、审核确认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办事程序 1、企业通过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系统将上述材料内容完整地填报至市商务局初审; 2、市商务局初审合格后通过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系统上报至省商务厅终审; 3、省商务厅终审后,正式公布确认考核合格名单。同时通过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系统将考核意见反馈给初审部门和相关外商投资企业。

四、服务承诺每年在4月份集中申报,先申报确认,被确认后每年申报考核。两类企业的确认为自收完备、合格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复。两类企业的考核为自收到完备、合格申报材料后,网络传输正常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转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