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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优惠政策

一、畜牧养殖

1、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头。

2、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头,保费60元/头,养殖户缴费12元/头,补贴48元/头。

二、药材种植

1、对药材专业合作社连片种植3000亩或者网罗农户1000户以上的额,每年给予3万元奖励。

2、协助将中药材规模化种植纳入农业产业化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给予土地流转、企业入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3、对种植大户、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购置的中药材生产农机具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4、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品认证等,按照县政府已出台的奖励补贴标准予以兑现。

三、蔬菜种植

1、对在蔬菜种植规划区内建设专业蔬菜基地的,由县农业局与规划区内的专业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蔬菜种植大户签订商品蔬菜种植合同,完成合同约定的种植计划的每亩补贴50元。

2、对在蔬菜种植规划区内新建标准化钢管大棚发展蔬菜种植,实种面积达到0.5亩以上的,在农机补贴政策兑现外,对每个钢管大棚补贴2000元;对新建冬暖式蔬菜大棚净面积0.8亩以上,每个补贴4万元。

3、对在蔬菜种植规划区内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蔬菜产业,网络规划区内专业基地800亩以上,种植大棚蔬菜100亩以上,或露地标准化种植蔬菜100亩以上的,除享受前两项优惠政策外,另外给予1-3万元奖励。

四、农村能源

1、对在保康境内新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由县农业局能源办在废料处理工程建设上申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对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由县农业局能源办以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申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五、食用菌产业

1、对在保康境内生产食用菌的专业合作社、农户,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计划中以农机补贴的方式给予优惠。

2、对在保康境内规模化发展食用菌的专业合作社、专业村给予每袋0.1元的补贴。

六、茶叶产业

1、对新入驻保康的茶叶加工企业,由县农业局协调县政府给予土地、农机具、茶叶基地建设政策优惠。

2、对在保康县境内建设高效标准化茶园的,由县农业局从政策项目争取资金中给予补贴。

七、农机购置

对在保康县新成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并在保康县境内发展农业产业,给予农机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