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工业项目建设“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零审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市行政审批局借鉴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开展“零审批”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襄阳市工业项目建设“零审批”改革实施办法》。
“零审批”是指工业项目业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项目业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与发证,企业不达标不投产的便捷高效、责任明确的审批制度。
“零审批”适用于襄城区、樊城区、经开区区域内的工业园区中负面清单以外的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高新区、襄州区和其他县参照执行。负面清单以外、符合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由项目业主根据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进行项目预审,对预审通过的项目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
工业项目建设实施“零审批”后,从项目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到最终竣工验收投产,办理程序精减为申请与受理—承诺与公示—建设与监管—验收与发证4个阶段、11个环节。
会议要求,对于实施“零审批”的工业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落实好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服务与监管。因服务与管理缺位、失职,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由监察部门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