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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八项重点措施鼓励外商参与传统产业改造

黄石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和港口城市,素有“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里”和“服装新城”美誉。“十一五”时期,我们将把老工业基地的嫁接改造作为新型工业化的着力点,积极鼓励外商参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产品延伸加工。

一、黄石传统产业发展现状

黄石工业化历史传统悠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开采鼓铸、大兴炉冶,留下了斐声中外的铜绿山古矿冶遗址,黄石成为中国青铜文化的发祥地。19世纪末,这里又诞生了一批钢铁、水泥、煤炭等企业,成为近代民族工业的摇篮。建市后,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黄石传统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成为黄石的支柱产业。我市传统产业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1、传统产业经济总量大。多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形成以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门类,传统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目前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铜开采及冶炼占20%左右,铁开采及钢铁冶炼占30%以上,非金属矿开采和水泥建材制品占10%以上,这三种传统产业的产值就占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60%以上,实现税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70%以上。

2、传统产业企业竞争能力强。全市1.3万余家各类工商企业中有一半以上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其中有 4家企业进入全国500强,6家公司8支股票在沪深港证交所上市,一批传统产业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其中,新冶钢年产高合金特钢170多万吨,其规模为全国第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单厂水泥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为国内五大铜原料基地之一,大冶铁矿是全国十大特大铁矿之一。

3、传统产业初级产品开发潜力大。黄石素有“江南聚宝盆”之称,拥有矿产4大类78种,约占全国已发现矿产品种类的28%;已探明储量的有33种,其中,金、铜、锶、钴、等14种矿产的储量居湖北之首,硅灰石储量位居全国第一。全市原材料产品产量大、品质好。目前黄石年产黄金4000多公斤、白银9万多公斤、钢300万吨、铜20万吨、水泥1300多万吨,这些产品大都是上游初级产品,进一步开发增值空间较大。

二、“十一五”黄石传统产业改造招商引资重点

未来五年,黄石推进传统产业升级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嫁接改造、原材料型产品延伸加工和大中型企业改革三大领域:

1、传统产业嫁接改造。目前我市大中型企业主体装备总体处于上世纪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改造升级需求和潜力较大。按照规划,“十一五”时期我市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达200多个,投资总额500亿元,将重点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和先进生产装备,进一步扩大传统产业产出能力,力争到2010年形成400万吨钢、350万吨钢材,40万吨电解铜、20万吨铜深加工,2500万吨水泥,20万吨电解铝、10万吨铝深加工的能力,发电装机容量突破200万千瓦。

2、原材料型产品延伸加工。未来几年,我们将依托现有基础,重点开展资源深度开发和加工,着力打造特钢及延伸加工、铜及延伸加工、水泥及新型建材,铝及延伸加工、煤炭及电力等五大产业板块。特钢板块将重点发展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模具钢以及耐热、耐冷、耐磨等高性能特殊钢产品;铜板块重点开发电解铜箔、优质铜线杆、高精度铜板带等产品;水泥板块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和绿色速材产品;铝板块重点开发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铝材、铝箔、铝板带等深加工产品;煤炭及电力板块重点推进本地煤炭资源和煤层气开发,加快发展电力工业。与此同时,将大力促进纺织服装、高精度板材、化工等产业扩大规模,拉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围绕我市现有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

3、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大中型企业进行整体并购或资产重组。我市现有大中型企业52家,资产总量达400多亿元。这些企业大都是我市各行业的支柱企业,资产质量普遍较高。目前我们正抓紧实施大中型企业改革,鼓励外商参与我市企业并购重组。

三、推出八项重点措施,鼓励外商参与传统产业改造

近年来,黄石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本着比优更优、比宽更宽、比活更活的原则,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广大投资客商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重点实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

第一,实行投资项目各项手续“全程代办”、“一门式”服务。对外来投资项目的各项手续办理,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全程代办,在相关手续审批部门推行“并联”服务、限时服务,能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办完各项手续,一般从受理之日起到各种手续办理完毕最长不超过20天。

第二,推行收费减免和“一费制”政策。在收费标准上,凡市立的收费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一律免交;省内其他城市不收的项目黄石一律不收,收费标准高于省内其它城市的,降至低于其它城市的标准;部分管理性、检测性收费减半收取;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就低不就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其他行政规费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征收。在缴费方式上,实行收费“一费制”,项目业主所有应缴收费统一由一个部门牵头收取,其它部门一律不另行收取,做到一口清。

第三,在开发区全面推行封闭式管理、零费率、无干扰服务。行政规费方面,凡投资者在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实行零费率制度。凡市政府有权减免的,一律免除;市政府无权减免的,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并代缴。对在各县区工业园内的投资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市开发区零费率制度执行。在全市其它范围内兴办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建设期内,属市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其余新办项目属市级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国家、省核定标准下限的50%收取。

第四,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对投资改扩建现有国有企业的外商,除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外,其改扩建后新增增值税超20%部分,其中属于地方分成范围内的,头两年企业全额纳税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企业全额纳税后由同级财政按其缴纳税额的50%返还企业;对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小企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新增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奖励给项目业主单位;对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投资兴办的大型投资项目,按“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从今年开始,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重点项目引导资金,采取贴息的办法,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高传统产业的装备水平。

第五,实行更加优惠的土地补偿政策。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以上或年上交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性项目、吸纳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各种补偿费用除上缴部分和直接补偿农民部分由项目业主承担外,其他部分由市、区政府按财政体制比例分担。投资强度在50万元/亩-100万元/亩或上交税收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生产性项目、吸纳就业人数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各种补偿费用除上缴部分和直接补偿农民部分由项目业主承担外,其他部分项目业主承担30%。

第六,建立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定点服务和定期协调工作机制。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列入黄石市重点项目计划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实行一个项目由一名市级领导定点服务的工作机制,跟踪落实项目进度,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大规模推进黄金山工业新区的开发建设,为传统产业的异地改造构建平台。为了构建全新的传统产业异地改造发展平台,我市进一步加快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工业新区开发建设步伐。根据初步规划,该区总面积约为150平方公里,目前50平方公里的分区规划已经完成,我们正着手进行前期建设,预计首期投资总额在18亿元左右。我们计划在“十一五”时期内全面完成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传统产业改造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载体和平台。

第八,实行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对损害黄石发展环境,损害外来投资者利益的坚决进行查处。成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推行“有报必办”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无干扰制度、缴费明白卡制度、行政处罚首长负责制度等一系列硬措施,只要外来投资者不满意的,都可以投诉,我们将对干扰外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让各类投资者在我市创业心情舒畅,兴业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