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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商务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三维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突出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优势,保持全省商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国内市场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

2015年全省商务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确保增长12%以上;货物进出口增长10%左右,其中进口、出口均增长10%左右;服务进出口增长10%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增长8%;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0%左右。

一、全面深化商务领域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深入推进先行先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学习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示范行动计划”,推动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我省的落地生根。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宜昌为重点,着力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开放型经济发展、科技金融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努力形成有湖北特色、符合内陆地区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通过先行先试,进一步夯实申办内陆自贸区的基础。

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通畅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指导黄石市开展好国家首批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商协会为重要依托的流通共同治理新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综合试点,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信息咨询、市场拓展、电子商务运用、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持续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探索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模式。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将不含股权比例要求的鼓励类、允许类外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降低外商投资商贸、金融保险、职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业领域的准入门槛,探索文化领域对外开放;逐步建立完善备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体系。

二、千方百计搞活流通,大力促进居民消费

积极扩大居民消费。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在武汉和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建设社区便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满足居民生活服务消费需求。实施“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工作,重点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等面向基层的养老服务产业。发挥市场功能,积极引导会展、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支持办好食博会、汉口北商品交易会等一批展会。探索促进信用消费,支持零售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赊销。探索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继续开展“饮长江水?吃湖北粮?品荆楚味”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推介活动。实施“绿色流通发展行动计划”,引导绿色生产和回收,完善绿色流通服务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可持续消费示范。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实施“电子商务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做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引进大型电商龙头企业,办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推进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力争2015年全省电商交易规模增长35%以上。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大力推广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加盟连锁。推动商贸物流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共同配送,积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大力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促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建设智能商业设施和智能商圈。

大力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等重点商品和县及县以下区域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门店,强化对电视、互联网购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惩治。实施“强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大市场整治力度行动计划”,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加快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消费安全。推进宜昌、襄阳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我省试点城市项目全部建成运行。抓紧启动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成品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二手车、茧丝绸、融资租赁、特许经营、直销等行业管理。

三、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不断培育竞争新优势

千方百计培育外贸主体。既大力培育出口主体,也大力发展进口主体;既大力发展一般贸易主体,也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主体。协调相关部门,用足用好国务院、省政府稳定外贸增长政策,营造有利于各类外贸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行动计划”,发挥进出口企业孵化平台功能,力争全年新增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企业2000家,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500家,新增出口过10亿美元龙头企业1-2家。落实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确保骨干企业出口稳定增长。力争全年全省出口突破300亿美元、进出口突破500亿美元。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促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新优势。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特色,建设外贸电商平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继续推动汉口北市场的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工作,推进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探索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总部经济和供货转自营工作,挖掘出口增长潜力,全年力争全省新增供货转自营出口超过10亿美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

扩大服务进出口。实施“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振兴行动计划”,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一般服务进出口优势,增强软件和信息技术、专利技术、通讯、金融、传媒等新兴服务进出口能力。引导企业参加京交会、软交会、上交会等专业展会,鼓励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实施文化“走出去”,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研究制定新一轮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企业国际资质认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的支持力度。发挥“一主两副”的示范辐射功能,加快培育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和市场主体,形成服务外包企业的聚集地和产业带。

四、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效

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围绕“一元多层次”战略,引导各地准确定位招商引资区域重点、产业重点。推动“一主两副”完善产业布局,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其他地区结合发展战略和比较优势,把招商引资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做大做精做强特色产业体系。主动参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的规划布局,把我省产业优势和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大招商、招大商”。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鼓励外商多种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境外上市公司返程投资。全力以赴办好第九届中博会,推动更多项目落户湖北。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完善我厅驻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驻点招商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各地全面开展驻点招商工作。积极推进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模式,大力推动专题招商,支持各地举办“一产业一专题”的招商活动,帮助“一主两副”城市向外推介汽车制造、产业物流、基础设施等项目。继续坚持举办鄂港粤等经贸洽谈活动,实现我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招商活动品牌化。积极借助境内外中介机构、商协会力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推动招商与展会有机结合,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投资与贸易更好的融合发展。

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实施“招商引资质效提升行动计划”,引导市州树立科学的投资促进理念,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从注重政策优惠向优化发展环境转变,从一般招商向特色招商转变。推动市州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跟踪督办制度,实行重点项目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尽快出台全省产业招商指导意见书。编制《湖北省经济发展环境白皮书》,适时出台《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办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俄罗斯、中亚国家和东盟国家作为重点,按照《深化湖北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经贸合作的工作方案》,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全方位投资合作;围绕华新水泥塔吉克斯坦年产100万吨水泥项目,引导我省建材行业及上下游企业配套投资,共同拓展中亚市场;依托光谷北斗集团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优势,推动在泰国、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建设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园。

实施境外投资“双重工程”。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依托,科学布局,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与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东北非和中东欧经贸合作。在政策指导、投资促进、市场考察、信息服务、合作对接等方面大力培育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为我省境外投资打造主体队伍。鼓励、引导我省农业、纺织、钢铁、建材、汽车等优质富余产能向境外转移,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拓展发展空间。

营造“走出去”良好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实施境外投资以备案为主的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探索简化备案流程。充分发挥省对外投资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解决企业“走出去”问题和困难。继续搭建并完善中介服务、金融支持、信息聚集、项目对接等全方位“走出去”促进平台。加强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预警与防范,进一步完善外派劳务纠纷处置机制。

六、深入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

加快建设开放大通道。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武汉-上海“江海直达”航线辐射力,提高武汉-东盟近洋航线运行质量,提升长江内支线班轮质量和效率,将武汉建成长江中游水运口岸枢纽。推动开通至澳大利亚等更多国际和地区航线。推进“汉新欧”班列双向常态化,促进襄阳-宁波铁海联运发展。

加快建设开放大平台。做好天河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工作。推动武汉铁路口岸临时对外开放,推进恩施、襄阳机场申报航空口岸。积极申报肉类进口指定口岸和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并力争早日获批,加快粮食、水果进口指定口岸建设。推动东湖综保区、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发展,加快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积极申报设立宜昌、襄阳保税物流中心。加快武汉新港襄阳陆地港建设,推进十堰公路口岸建设。

深入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强口岸区域通关合作,积极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跨关区无障碍通关。深化通关改革,全面推进通关无纸化作业。加强关检协作配合,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完善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应用项目开发,提升电子口岸功能。研究和启动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模式。

七、加强商务系统自身建设,提升商务系统战斗力

加强商务战略研究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围绕实现国内市场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目标,在先行先试、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一带一路”等重点领域,加强商务战略研究,提升理论研究和决策参谋水平。做好“十二五”规划总结验收等收官工作。按照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商务系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编制《湖北省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相关领域专项规划,指导做好商务系统“十三五”规划的横向、纵向衔接。

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努力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持久地反对“四风”,防止“四风”反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加强干部队伍和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尽快理顺机构设置,做好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后续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公共资源分配使用程序,严控“三公”经费,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管理和扶贫开发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稳定。加快商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保密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