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阳县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域的基本情况
区位情况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的南陲,幕阜山南麓,居湘、鄂、赣三省交界处。全县版土面积196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68.8%,丘陵占25.7%,平畈占5.5%。行政区域内辖8镇4乡,186个村187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5.79万人(2006年统计资料)。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33.74亿元(现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7亿元,财政收入2536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800元。我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北靠武汉,南及长沙,东至九江,西去岳阳,属长江经济开发带。106国道和即将修建的杭瑞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距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及长江水运25公里。
资源情况
我县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森林覆盖率达59.1%,山青水秀,生物资源丰富,矿藏多样,旅游资源独特。全县有林面积197.3万亩,木材年平均采伐量3万立方米.植物物种除树木外,具有独特优势的楠竹面积达24.5万亩,立竹总蓄积量5413.7万株,经济林种野桂花、野生猕猴桃、桐籽、皮梓、龙须草和野生百合、绞股蓝等众多中药材构成我县山林特色物种。农作物种植中,优质稻、雷竹、双低油菜、茶叶、柑桔、板粟、甘蔗种植开始向规模和特色产业发展,传统农产品红薯种植面广量大。养殖业中,传统优势产业生猪2007年出栏35.05万头,年末存栏27.98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46万头。牛肉、山羊和蜜蜂养殖迅速发展。全县水产养殖面积7.2万亩,水产品年产量7000余吨,青山水库、隽水河域水面宽阔,自然鱼种多样,放养潜力有待发掘。我县水能资源丰富,水库蓄水总量5.57亿立方米,水电开发潜力达5万千瓦。已探明矿种达30多个,矿床79个。金沙避暑山庄、青山民俗风情园、大泉洞、青山平湖、桂花森林公园、百泉地质公园、浪口温泉度假开发区、桃花岛旅游开发区等形成了我县独特的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
产业情况
近几年,我县大力实施“兴工强县”和“项目立县”战略,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已逐渐形成了矿产冶炼、纺织卫材、建材化工、造纸印刷、食品加工等五大特色产业。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达33.74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3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3.14亿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8%。2007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58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0.13亿元,工业增加值2.94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4亿元。
二、崇阳县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域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我县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具有加快发展的基础,为我县在融入武汉城市经济圈进程中发挥差异性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培育后发优势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县版土四分之一为丘陵,尚有18%的土地面积未被利用,有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多人,水、电资源丰富,为投资兴业提供了极好条件,随着圈域经济发展,核心区有些产业势必梯度转移。为此,我县将根据自身的地域优势,量身定位,确立自己的发展方向,制定出规划目标。
定位
全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保障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发展方向
坚持保护优先、点状开发,以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规划目标
全县现有45.79万人,到2012年,全县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到2020年全县人口控制在60万人以内。2012年实现城镇化率42.84%,2020年实现城镇化率52%,按年均1%的速度递增。全县目前建成区面积25.7平方公里,其中天城镇现有12平方公里,白霓镇4平方公里,青山镇2平方公里,路口镇1平方公里,石城外公1.5平方公里,港口乡0.3平方公里,沙坪镇3平方公里,桂花泉镇0.5平方公里,金塘镇0.5平方公里,高枧乡0.2平方公里,肖岭乡0.4平方公里,铜钟乡0.3平方公里。规划到2012年全县建成区面积达到46.84平方公里,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67.3平方公里,其中天城镇达到19.5平方公里。城市空间规划2012年将由2006年的1.31%扩大到2.38%,2020年将扩大到3.42%;农村空间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1.54%缩小到1.22%,2020年将缩小到1.14%;生态空间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88.55%缩小到86.2%,2020年将缩小到80.9%;交通空间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8.6%扩大到10.2%,2020年将扩大到14.5%。地区生产总值到2012年将由2006年28.84亿元增加到58.58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251.88亿元。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到2012年将由2006年735.92元增加到1330.28元,2020年将达到2744.77元。三次产业比重到2012年由2006年的29.1:37.6:33.3调整为15:55:30,到2020年调整为10:45:4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到2012年由2006年的1.49吨标煤降低到1.13吨,到2020年降低到0.85吨。环保投资占GDP比重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1.5%提高到1.7%,到2020年提高到1.9%。森林覆盖率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59.1%提高到70%,到2020年将提高到75%。二氧化硫排放量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0.1696万吨削减到0.1296万吨,到2020年削减到0.110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到2012年将由2006年的0.3994万吨削减到0.2997万吨,到2020年将削减到0.255万吨。
管制原则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减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保障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城镇建设与工业开发必须布局在资源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特定区域,严格限制扩张式开发。
——允许在资源富集的地区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产品加工等产业。
——严格保护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地和湿地等行为,维护或修复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地,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
——通过水系、绿带等构建生态廊道,建立生态功能区之间的有机联系,避免成为“生态孤岛”。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