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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56条”支持民营经济

我市出台“新56条”支持政策,突破式发展民营经济,力争到2016年,民营经济撑起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昨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强调,要通过上网公布新政、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等措施,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56条支持政策,全力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意见》构筑了一整套支持政策体系,分别涉及扩大投资领域、加强财政支持、降低税费负担、深化全民创业、加强融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旨在促进民营经济突破性大发展:力争到2016年,全市民营企业总数达到20万户;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万家,营业收入10亿级企业达到100家左右、100亿级企业达到5家以上;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6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0%以上。

阮成发指出,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务必落实好56条支持政策。要上网公布新政,方便企业查询知晓,在即将启用的“市民之家”设立服务民营企业专门窗口,受理企业咨询,指导帮助企业申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他强调,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平等、公正地对待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继续完善扶持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等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民营企业,要特别关心重视;要通过评优表彰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家的地位,形成人人尊重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制定考核机制强化各城区责任,激励各区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昨日,市委常委会还研究了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阮成发说,金融活则整体经济活,中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高举《意见》明确支持武汉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这面“旗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围绕解决融资难这个主要矛盾,大胆探索有武汉特色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政策,率先实现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突破,让民营资本从“地下”合法走上“地面”,实现民营资本的融资合法化,从而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形成武汉金融功能的独到辐射力、影响力,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金融中心。